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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FAB通過引入「受罰席」 被罰球員將離場10分鐘

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(IFAB)最近在倫敦舉行的年度商務會議上,通過支持如在場上對球證的判決有異議,或作出戰術犯規等違規行為,將會被驅逐出場10分鐘的新規則。

這種在其他運動,如欖球盛行的判罰機制,是針對那些被認為值得比黃牌更嚴厲的處罰,但又沒有完全達到罰出場門檻的違規行為,球員就需要進入場邊的「SIN-BINS」受罰席10分鐘,才可重回球場繼續作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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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IFAB已原則上同意,最早在下個賽季於英超聯賽等最高水平的賽事中,測試這種判罰措施,旨在解決於比賽期間日益增多的紀律問題。

欖球比賽中常見球員被罰到受罰席暫時離場10分鐘

這類型的判罰,在冰球比賽就早於1983年開始採用,之後欖球、曲棍球和手球等比賽,都有這種暫時罰離場的判罰規則。而在足球方面,其實早在上世紀90年代,巴西國內的足球錦標賽曾試用過類似的判罰;2009年,意大利足總也支持試行;2017年時,時任國際足協聘技術總監的雲巴士頓再有提出過增設橙牌;而在2019年起,這類的試驗開始在英格蘭足球中進行,有31個草根聯賽參加,球員如有「DISSENT」即發表出不服球證的言論或行為,就會被判罰黃牌,加要進入「SIN-BINS」,即場邊的受罰席,10分鐘才可重回球場繼續作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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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al.com曾有報導指,在一個試行「受罰席」成功的地點中,向球證抱怨的異議事件減少了38%,當中有72%球員、77%教練及84%的球證都支持繼續試行這項新措施,並希望在各等級比賽中都增設以保護球證。

而未來除了對球證作出不服言論或行為有機會被罰,IFAB還通過將討論如球員在場上採用了戰術犯規,例如在防守反擊時拉低對方球員,也有機會被罰離場10分鐘。據每日郵報的報導,韋斯咸的柏基達、車路士的尼高拉斯積遜和紐卡素的朗史達夫,本賽季曾經都領到過黃牌,而他們尺度較大的犯規,在新制度引入後都面臨離場到受罰席的後果。

IFAB還考慮參考另一條欖球球例,規定只有雙方隊長能夠在「某些重大判決」時能接近球證討論判決,而且當球證被兩人或以上圍住時,他可向球員出示黃牌,從而避免球證「被圍」的場面出現。同時亦會討論另一項重大的規則變化,就是對「故意」於禁區犯手球者出示紅牌。

該組織將於三月在格拉斯哥舉行的年度股東大會上審議這些提案。如果在三月的年度股東大會上獲得批准,他們最早可以在下個賽季開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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