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香港足球隊代表卓耀國在今年初因在多區民居淋紅油被捕,涉嫌多項刑事毀壞罪,2月時被捕。他其後承認控罪,在6月時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,並需接受戒毒、心理治療,及定期提交尿液樣本作測試。11月時他曾因其餘同類案件上法院應訊,當時他已被警告感化令期間表現不理想,接觸違禁藥物,沒有良好個人紀律。
到昨天(14日)卓耀國到觀塘法院聽取其進度報告時,惟報告指卓耀國在接受感化期間多次尿液樣本被驗出有「大麻酚」,又數度未有與感化官會面。感化官認為現有命令未能對他作有效監管,下令將他還柙,並押後至12月28日重新量刑。
感化官報告透露,卓耀國在接受感化的半年間,多次未有依時會面,感化官於今年10月8日及11月2日期間未能與他聯絡,而卓耀國在這段期間接受5次驗尿,全部均被驗出有「大麻酚」,感化官因而取消其感化令,把卓耀國還柙以候其感化、社會服務令及戒毒所等報告再量刑。卓耀國在法庭上解釋可能與朋友在咖啡室飲用含「大麻二酚」的飲品,或是社交場合中有其他人吸食大麻,令其尿液中被驗出有「大麻酚」,惟裁判官並不接受其解釋。
現年26歲的卓耀國在感化期間卓耀國曾復出香港球壇,11至12月期間曾為甲組球會駿其上陣4次。